松滋市:从严践行“十五不准” 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1-30
“现在,将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发放给大家,今后请大家务必随身携带,经常自警自省,让‘十五不准’成为指导和规范自身行为的‘铁规’……”
11月30日上午,松滋市纪委监委二楼大会议室座无虚席、气氛庄重,伴随着庄严的《纪检监察之歌》,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集中发放仪式正在进行。这是该市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一个缩影。
自《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试行)》印发后,该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采取“例行会议带头学”、“党日活动集中学”、“党员小组分头学”、“演讲交流对照学”等方式巩固学习成效。同时,每人印制一份学习文件放置在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案头,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地学、反复深入学,学深悟透,并对照15个方面的负面清单深入查摆自身问题,查找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即是厚爱,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通过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班子成员讲党课、红色革命教育、纪律作风集中整治活动以及《监察法》及党纪党规知识测试等方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现已开展集中廉政谈话8次,专题教育活动32次。
同时,该市建立内部作风巡查专班,每月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全面扫描纪检干部8小时内的工作纪律和8小时外的生活作风,对查出问题形成清单,限期整改,并在党小组会上通报,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截止11月底,共指名道姓通报6人。
此外,该市坚持刀刃向内,对内部违纪行为“零容忍”,严厉查处了2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严防“灯下黑”。
“纪检监察部门不是法外之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等于进了‘保险箱’。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不断淬炼纪检监察‘铁军’队伍。”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松滋市纪委监委 李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