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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滋市纪委 关于严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2-30

各乡镇纪委,市直相关单位纪检组(纪委),市纪委监委各派出纪检监察组:

2020年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以团年、拜访、表彰等名义搞互相走访、送礼等活动。

二、严禁搞“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三、严禁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事先不请示、不报告。

四、严禁搞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或者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五、严禁违规安排公务接待。同城不得吃请,不得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农庄、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公款大吃大喝。

六、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七、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规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八、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不得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购物卡、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九、严禁违规参加“带彩”娱乐活动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

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十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停放公车,不得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

十二、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在元旦将至、春节临近的关键时间节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节日“微腐败”和整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活动和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廉政提醒谈话等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提早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所属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确保清廉过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不折不扣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又要以上率下,守土尽责,对违规违纪行为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监督专责。要集中开展节日期间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畅通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举报渠道,建立元旦、春节期间值班、报告、督办制度,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持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市纪委监委将组织专班,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区域开展明察暗访,受理监督举报。对“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单位和部门,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并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举报电话:0716-6222555。

举报网站:www.hbsz.gov.cn/jiwei/“在线举报”栏。

 

 

中共松滋市纪委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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