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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 开展监督工作的方案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6-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监督工作的意见》(鄂纪发[2020]7号)要求和荆州市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纪委监委成立全市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别岿岿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尹群智、叶玉雪,市纪委常委熊家荣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各派出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熊家荣同志负责日常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情况汇总、统计分析等日常工作,李春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监督重点

重点围绕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农村乱占宅基地问题、违建别墅问题、“大棚房”问题,突出“三个聚焦”,即聚焦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聚焦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履行监管责任情况,聚焦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着重查处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认识不高、应付了事,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要求落实不力,做选择、搞变通问题。

(二)镇村组织滥用职权,对农村占用耕地建房违规审批问题。

(三)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失管失责,对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行为熟视无睹、监管不力问题。

(四)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玩忽职守,放弃监管、选择性执法,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查处不力问题。

(五)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占用农村耕地或宅基地建房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投诉,充分发挥群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对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突出的地方,采取下乡接访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二)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收到的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线索开展大清仓、大起底,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专人管理,定期核对,实时更新。(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案管室)

(三)督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和公检法机关,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线索、案件移送、案件审理、案件执行情况开展大清仓、大起底,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及处置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党组(党委)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第四、第五纪检监察组)

(四)通过工作提醒、党内谈话、面对面纠正、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同级党委政府及分管领导切实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履行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

(五)市纪委监委每月至少调度1次,主要负责同志对重大问题线索、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舆情反映的热点问题、上级交办的重点问题要亲自调度。(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六)按照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分工安排,协调包点督办领导每月至少督办1次;对包保的重要案件、包点联系单位挂牌督办件要亲自协调、指导。(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七)严肃查处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及背后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严肃追究。对问题多发、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以及监督检查不严格、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要坚持“一案三查”。(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派出纪检监察组)

(八)对查处的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督促各地利用村村通广播等方式学习宣传典型案例;督促各级纪委(纪检组)压实监督责任,对该查不查、查小放大、查而不处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组宣部﹝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九)结合工作实际,筛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推动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农村宅基地分配管理机制、占用耕地建房群防群控机制,完善执法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对发生突出问题的地方和部门,通过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第四、第五纪检监察组,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把监督、查处、整治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作为检验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要督促同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耕地保护红线意识,切实履行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纪委监委各责任部室要搞好工作衔接,紧盯重点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处理。相关派出纪检监察组要加强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等职能部门之间的情况互通,定期开展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调研分析等,形成工作合力。

(三)精准监督执纪。要注意监督方式,注重分类处置,在督促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基础上,认真研究土地相关政策法规,正确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执纪执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市纪委监委各责任室部组、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围绕监督重点及分工开展工作,分别于6月23日、9月23日、12月23日前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工作情况(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人:毛陈,联系电话:6665757。

 

 

全市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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