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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这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被市纪委查处通报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1-30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涴市镇四兴垸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报账员余振元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问题。

2018年1月,余振元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修改已经签批的该村产业扶贫滴灌奖补资金明细表的方式,将32户贫困户奖补资金3.89万元扩大到4.49万元,从中虚报冒领奖补资金6000元。2月26日,余振元擅自将该6000元以危房改造补助款的名义发放给其亲友该村贫困户王某某。

2018年7月,余振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洈水镇南闸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卓圣武履职不力问题。

2015年4月,洈水镇南闸村五保户刘某某因病死亡,分管民政工作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卓圣武没有按照规定上报,至2017年3月大数据核查发现时,致使刘某某家属冒领五保金共计11460元,且违规冒领资金无法追回。

2018年7月,卓圣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洈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罗永珍等4人履职不力问题。

2016年10月18日,洈水镇“三资办”对扶贫项目九岭岗村油茶基地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该项目评标工作中,评标小组违反招投标管理法律法规,对竞标公司资质审查不严,导致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家公司违法参与同一项目招投标。该项目评标小组组长、洈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罗永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主持该项目评标工作的洈水镇“三资办”工作人员邓烈佳,对此负有主要责任;该项目评标小组成员、洈水镇纪检干事李平成,对此负有监督不力责任;该项目评标小组成员、洈水镇九岭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邹英英,对此负有责任。

2018年7月,罗永珍、邓烈佳、李平成、邹英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中,有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有的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直接侵害了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全市正在开展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推动扶贫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全市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行政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扶贫政策和制度规定,加强扶贫项目的日常监管,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把产业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及社会救助、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优亲厚友的严惩不贷,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优先立案审查调查;坚持“一案双查”,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坚决追责问责;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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