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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纪委监委:关于对王家桥镇中心卫生院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1-30

根据荆州市纪委交办王家桥镇中心卫生院违纪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组织调查组对线索反映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按规定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案情及查处情况

2017年12月,王家桥镇中心卫生院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与松滋市东方书院合作,加强外宣工作。2018年1月1日,该院党支部宣传委员陈民代表镇中心卫生院与东方书院签订《宣传业务合同书》,违规将“东方书院安排知名作家为王家桥镇卫生院撰写党建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年终总结、精准扶贫工作年终总结”写入合同条款。时任该院党支部委员、副院长万波兰(分管纪检、宣传工作)工作失察,未及时发现并进行纠正。2018年1月10日,王家桥镇中心卫生院支付东方书院合同款6000元。2018年6月6日,荆州市纪委重点工作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上述违纪违规问题。陈民、万波兰在党的宣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

王家桥镇中心卫生院大做表面文章、大搞形式主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是发生在全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期间的典型问题。2018年9月,王家桥镇纪委给予陈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万波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市卫计局对负领导责任的王家桥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鲁平进行工作约谈,市纪委分别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力的市卫计局副局长雷元新、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市卫计局副局长邓恢平进行工作约谈。

二、原因剖析

分析王家桥镇中心卫生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是违纪问题发生的直接原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机关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强调党员干部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党员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陈民身为党员干部,把工作当负担,马马虎虎、应付了事。作为宣传委员,撰写工作总结是其本职工作、应尽之责,但他在与东方书院签订《宣传合同书》时,要求东方书院代写宣传总结材料,是不担当、不作为,为官不为的典型表现。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是违纪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王家桥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重业务轻党建、重安排轻督办。鲁平身为卫生院党支部副书记、院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对班子成员履职过程监督不够,存在放任自流现象。万波兰身为分管纪检、宣传的副院长,落实“一岗双责”不力,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不负责任思想,图清闲,怕麻烦,不仅对党支部会议决定落实执行不力,也对《宣传合同书》审核把关不严。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导致问题发生达半年之久,没有得到纠正。

(三)上级监督弱化是违纪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市卫计局作为王家桥镇中心卫生院的主管部门,对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判不足,对苗头性问题分析不够,对系统内集中整治年活动督促指导不力,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不经常、不深入。联系分管局领导未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业务工作指导的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的少;联系纪检工作的局领导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压力传导不够,对王家桥镇中心卫生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管不到位,以致王家桥镇中心卫生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组织不力,开展不实,自查自纠搞形式、走过场、不严不实,未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三、教育警示

习总书记视察湖北时强调,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突出,又有新的表现形式。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大力弘扬真抓实干作风,推进工作要实打实、硬碰硬,解决问题要雷厉风行、见底见效,面对难题要敢抓敢管、敢于担责。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自警自醒。

(一)以“十进十建”为载体,不断强化教育警示。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十进十建”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推动 “十进十建”与纪检监察宣传教育活动同频共振,坚持不懈抓好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教育,让党员懂规矩、知敬畏。通过全覆盖、无死角的教育活动,为全体党员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上好廉政课、打好预防针。要进一步增强教育的有效性,从而达到党纪条规入脑入心,使全体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

(二)以“集中整治年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四风”整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多样性和变异性,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各项任务落实见效,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推进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要针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从源头上预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发生。要通过集中整治年活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 驰面不息纠正“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为新起点,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条例》修订再次宣示了反腐败斗争不会变风转向的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营造出不断加强纪律建设的浓厚氛围,体现了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的鲜明导向。各级纪检机关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老问题、关注新表现,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用好问责这个“杀手锏”,使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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