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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1-30

2019年“五一”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各级纪委(纪检组)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南海镇五朝门村委会原主任胡伦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0年12月至2015年2月,胡伦彪在担任南海镇五朝门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工程承包商礼金24800元、硬黄芙蓉王香烟6条和12年白云边酒2瓶。2019年1月,胡伦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王家桥镇店子岭村委会妇女委员余灵芝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2018年2月,余灵芝在王家桥镇店子岭村家中为其婆婆操办六十岁“生日宴”,共宴请客人25桌,收受102人所送礼金共计53300元,其中违规收受亲戚以外19人所送礼金7000元。2018年12月,余灵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新江口镇糖铺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安国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3月至9月,吴安国在担任新江口镇糖铺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经其签字同意,违规虚列会议费4974元用于违规公务接待。2018年8月,吴安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充分表明,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不收手、不收敛。对上述问题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市纪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纠治“四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趋势,主动担当作为,提前部署安排,层层传导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形成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松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中共松滋市纪委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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