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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4-28

近日,市纪委公开通报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邱绪文违规发放职工福利问题

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邱绪文在任该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兼任市立德法医司法鉴定所法人代表期间,经其同意,市立德法医司法鉴定所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合计27730元,其中邱绪文领取4455元。此外,邱绪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3月,邱绪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处理。

二、市图书馆原党支部书记、馆长郑东侠等人违规接待问题

2013年8月至2019年3月,郑东侠在任该馆党支部书记、馆长期间,安排该馆报账员罗必正等同志经手,分四次采取收入不上账的方式,套取资金55913元置于账外支出,其中:违规接待支出10790元,购买酒水支出13208元,其他支出31915元。2021年3月,郑东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必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刘家场镇庆贺寺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清艳等人违规接待问题

2015年12月至2020年1月,马清艳、胡诗艳在先后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安排该村党支部副书记、报账员罗兵采取收入不上账、虚列工程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122916元置于帐外,列支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费用。马清艳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马清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胡诗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家场镇原正科级干部、庆贺寺村包村干部杜小玉在审核该村项目支出时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充分反映出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我行我素、恣意妄为、顶风违纪。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反躬自省,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于律己,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筑牢思想防线,牢守行为底线。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警示、早处理。结合正在开展的机关食堂内部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营商环境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等活动,持之以恒抓好本地本单位纠治“四风”工作,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培养常抓的韧性、严抓的耐心,加大严管严治力度,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聚焦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宴等易发多发问题,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防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刹住节日“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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