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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 | 认真学习新规,做到“六个带头遵守”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1-30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规共3编、11章、142条,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除了带头学习之外,更要做到“六个带头遵守”。

带头遵守政治纪律。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以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政策。不在党内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念,不参加宗教迷信活动。不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不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和秘密活动。

带头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组织安排的工作不讨价还价;按照规定对工作和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如实向组织报告,不欺瞒组织。对待群众、组织以及其他同志的批评意见,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违反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前往港澳通行证。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不篡改、伪造个人档案。不诬告陷害他人。

带头遵守廉洁纪律。不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职权和影响干非法的事;不侵占公共财物。不收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及宴请等。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婚丧嫁娶规定,不违规操办和参与违规操办,不借机敛财。

带头遵守群众纪律。让群众观念在思想上扎根,遇事同群众商量,积极为群众办事,不乱向群众许诺。督促所包村及时向群众公开党务和村务,对群众生产不干涉,不指手画脚,不强迫群众种什么和不种什么。特别是在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中,扶贫措施同群众商量,不自作主张;不乱许诺,人为吊高贫困群众胃口;脱贫工作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弄虚作假。

带头遵守工作纪律。结合实际努力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和乡村振兴部署。及时向下级传达镇委镇政府部署中心工作,抓好指导督办落实;如实向上级汇报各项工作情况,不虚报瞒报.不泄露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尚未公开或应当保密的内容。认清党政办副主任、纪检干事、包村干部等三个工作角色,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协作,为工作添彩,不给组织抹黑。

带头遵守生活纪律。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继续保持读书、健身两项的健康情趣,不追求低级趣味。遵守社会公德,公共场所谨言慎行,注意维护党员干部形象,不违背公序良俗;遵守家庭美德,作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的表率,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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