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举报人违纪违法行为?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6-10
“杨主任,我给他人赠送了礼品礼金,纪委会对我进行处分吗?”这是松滋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在对信访举报件进行初步核实过程中,举报人向核查组提出的疑问。
“你要据实反映案件情况,不隐瞒、不捏造,对于你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违法行为,依据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可以对你从轻、减轻处分或免予处分。”针对举报人的这一顾虑,核查组成员细心疏导当事人,减轻其心理压力。
后经核查组详细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内容属实,被举报人确有违纪违法行为。现市纪委已对被举报人立案审查,同时经委主要领导研究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举报人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其所在单位(党组)依纪处理,并将相关人员依纪应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免予处分的相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
“在给予党员干部无论是从轻减轻处分、免予处分还是提出从宽处罚建议,都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松滋市纪委监委一名负责人说。(松滋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 陈明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