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教育

湖北日报报道松滋:监督前移一步,问责往后一步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1-16

“经监督检查发现,你镇党委决策导致市供销社社有资产被违规占有的问题,要迅速与市供销社协商,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日前,松滋市纪委监委向一乡镇党委下发整改建议书,督促推动问题整改。

近几年,该市纪委监委将“三个区分开来”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大力运用“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咬耳扯袖),使监督前移一步、问责往后一步,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有效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今年1月至10月,该市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86人。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督促责任单位迅速抓好整改。已下发工作提醒书58份、整改建议书45份、红牌警示单3份。

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放手干事,该市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坚定予以支持保护。做好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和教育帮扶工作,帮助其重拾信心,从“有错”变“有为”。

截至11月12日,该市纪委监委已为1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公开澄清正名,对709名受处分的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其消除思想顾虑,激励担当作为。(杨宏斌 张绍成)



©版权所有:中共松滋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松滋市监察委员会

办公地址:松滋市永兴大道1号 联系电话:0716-6222599

技术支持:湖北国菱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松滋市才知商业文化广场1142号 联系电话:0716-666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