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建立“五项机制”打出惩腐破伞“组合拳”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1-30
“要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着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近日,松滋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五项机制”的实施办法》,密切配合、协同攻坚,打出惩腐破伞“组合拳”。
该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梳理任务清单,分析研究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扎实组织开展整改。
为解决深挖细查力度不够、存在‘等、靠’思想、协同配合机制不健全、惩腐“破伞”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与公安政法机关3次召开专题联席会,建立和完善问题线索深挖彻查、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签字背书、案件协作会商和提前介入以及追责问责等“五项机制”,着力构建协调联动、资源共享、通力配合、循线深挖、查深查透的制度体系,画好扫黑除恶“同心圆”,打造惩腐“破伞”“共同体”。
问题线索深挖彻查机制。在“四个大起底”的基础上抓好问题线索的拓展和收集,按照“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深挖。要求公安机关把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贯穿侦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全过程,与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侦查、同步落实。强化“三个绝不放过”,确保不留漏洞。
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安政法机关对问题线索的移送范围、移送程序以及纪委监委受理问题线索的程序要求,确保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及时、规范,形成常态化。
签字背书机制。要求公安政法机关按照集体研究、填写报表、审批报备3个程序,对侦查终结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提出明确意见并签字背书,切实压紧压实责任。
案件协作、会商、提前介入机制。公安政法机关对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案情通报会商,纪委监委适时提前介入,及时互通问题线索和调查结果,跟踪了解涉黑涉恶案件进展情况,形成通力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追责问责机制。坚持刀刃向内,防止“灯下黑”。对不按规定及时移送有关线索、不按规定签字背书、在问题线索管理处置过程中跑风漏气、失密泄密、以案谋私等情形的一律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用铁的纪律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据悉,该市纪委监委、政法机关将组建联合督察组,就“五项机制”落实情况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对工作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不负责任、推诿懈怠等失职失责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失职失责等三类问题,组建5个督查组,采取“常态化督查+重点督战”模式,坚持全覆盖和重点聚焦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重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3条,立案4件,留置2人,开展专项督查5轮,印发专题通报2期。
“要坚决冲破‘等、靠’思想,切实深挖彻查,强化协同攻坚,严格执纪问责,用非常之力,出非常之举,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松滋市纪委 刘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