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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松滋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8-03

 压实政治责任  强化政治监督

为决胜全面小康和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松滋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3日 审议稿)

别岿岿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松滋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荆州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组织部分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书面述责述廉并现场评议。会上,黄祥龙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19年,市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专责、开展正风反腐,加强压力传导,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在荆州市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拼搏斗争,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在荆州县市区纪委监委考核中排名第二。这既是对松滋市纪委监委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松滋市委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认可。

——“两个维护”践行有力。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认真开展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整治,问责55人;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问责48人。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问责34人。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领导干部7人。配合省委巡视组对松开展巡视,办结交办件108件、问题线索4件。推动本级政治巡察向村居延伸,巡察21家单位,反馈问题109个,移交问题线索31条。

——扫黑除恶形成震慑。制定实施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的“五项制度”,强化联动协作,对“保护伞”“关系网”深挖彻查。建立线索处置台账,一线跟踪督办。深入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立案32件,问责51人。严肃查处郑国平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保护伞”,29人受到审判、查处。

——“四风”整治持续发力。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1个,处理党员干部84人。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工会福利问题专项检查,问责52人,清退违规资金300余万元。亮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7轮专项检查,发现问题63个,问责99人,印发专题通报4期。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整改问题178个,纪律处分4人。

——惩腐高压始终保持。处置问题线索830件,立案361件,采取留置措施5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乡镇纪委立案184件。抓早抓小抓苗头,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处置726人,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93.8%,第三、四种形态占6.2%。

——崇廉拒腐氛围浓厚。积极推进“十进十建”,认真开展“宣教月”活动;编发典型案例通报9期、1000余份;举办廉政诗文诵读大型文艺展演;改版升级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及家属开展廉政谈话。出具廉政意见2588人次。对22名受处分党员干部暖心回访,对3起失实举报问题及时澄清。组建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实现监督全覆盖。紧盯监管漏洞,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3项。

——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做深做实主题教育,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恒心守初心,以忠心践使命。认真组织开展各类纪法学习培训,有效提升能力水平。对标省纪委监委各项管理规定,细化完善13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组织130余名企业代表参加纪委监委首次“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少数党组织履责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依然存在;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不收敛不收手的仍有人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屡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而复生;一些制度执行不到位,群众身边“微腐败”易发多发;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缺乏斗争精神,能力素质作风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适应;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各项改革任务亟待深化落实,精准监督不够,“探头”作用不够,同级监督力度不大。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深刻反思,靶向施治,立改彻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极为重要、尤为紧迫。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荆州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部署,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积极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小微权力”监督,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队伍,推动新时代松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守初心使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抓实干部理论武装。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永恒课题和纪检监察干部终身课题。综合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培训、理论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将“两个维护”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责任追究、开展巡察等各项具体工作中。

务实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聚焦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聚焦“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聚焦深化改革、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等情况,认真开展政治监督试点。建立实施“一单”明责、强化“五责”协同、组织“两查”推进、运用“三书”纠偏、实行“三检”考评的政治监督试点机制,并贯穿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出监督、巡察监督全过程,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为上级纪委监委推广开展政治监督提供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同级监督的有效机制,破解同级党委监督难题。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把抓实党建、带好队伍作为最大政绩,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所属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当好参谋助手,及时主动向党委(党组)提出工作清单、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具体建议,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贯通、层层落实。协助党委加强检查考核,用好问责利器,对失职失责者坚决追责问责。

二、服务中心大局,助推市域经济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疫情防控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职能部门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8条”。严格执行“鄂纪服务保障企业发展12条”,落实荆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0条措施,切实服务和维护企业发展。加强对党政机关政商交往行为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行为,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激励担当作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和“鄂纪励十二条”要求,对踏实干事、不谋私利、敢闯敢拼、善作善为的干部,旗帜鲜明地支持保护、撑腰壮胆;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行为加大问责力度,激励引导党员干部把心思放在“干实事”上、把作风转到“快干事”上、把能力用在“干成事”上。落实容错免责机制,引导犯错误干部消除顾虑、重拾信心、轻装上阵。用好澄清正名机制,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坚定干部干事创业信心。做实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干部改正错误、放下包袱,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对轻处分的,帮助及时整改;对重处分的,帮助正确认识错误、重拾干劲;对认识深刻、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向同级党委推荐使用。

  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加强与组织人事、公安、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建立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办理结果反馈等机制。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肃查处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诬告陷害行为,为敢于担当、踏实干事、不谋私利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三、强化精准监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坚持精准发力、靶向监督,以严的纪律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问责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以及扶贫帮扶中的虚以应付、出工不出力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国家考核、各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提级办理、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在全市开展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集中清理监督,从严查处贪污、侵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加强“小微权力”监督。督促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做到政务、村务、财务全公开、尽公开。加强和规范集体“三资”监管,推进乡村治理权力运行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动的监督体系。全力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推进权力规范运行。

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和查处。强化对疫情防控后续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各类援松款物发放、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严肃查处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加强部门协作,对信访举报处理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尤其是漠视群众利益的不作为、慢作为、不负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保持定力韧劲,纵深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

持续惩腐毁“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持续加大对黑恶腐败和“保护伞”惩治力度,做到除恶务尽、斩草除根。加大黑恶线索、行业乱象问题线索摸排力度,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毁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患,打深打透,不留死角,不留祸根,坚决肃清松滋市域范围内的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强化“保护伞”问题通报曝光,释放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强烈信号。

严格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四责”监管要求,协助市委落实主体责任、领导指导乡镇(街道)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督促政法部门落实直接责任、监督指导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切实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不断巩固和拓展我市扫黑除恶斗争成效。

强化综合治理。认真做好以案促改文章,做到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问责、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警示。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发案单位查找问题症结、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制度执行。督促建立健全全市非法采砂治理联动体系,坚决遏制私挖乱采乱象,大力整治行业秩序。

五、发扬斗争精神,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加大查案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查必从严。认真抓好《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学习和落实,严格规范检举控告处理。突出查处重点,着重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深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大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持续加大土地、规划、住建、工程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从严查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蝇贪”“微腐败”。优化审查调查协作机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纪委自主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提升办案质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文明、谦抑、安全办案。落实落细省、荆州市纪委“精准监督执纪问责质量和效益年”活动要求,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文明案。切实提高查案效率,做到快查快审快结快通报。对上级交办、转办的案件线索,要查深查透,切实提高内在质量,提高一次性通过率。对因主观原因造成的退查和补证,坚决倒查追责。加强问题线索研判,明确初核的目的和方向,经审批后,严格按照初核方案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初核。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程序公正优先。严格按照工作规则、工作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固定和完善证据。坚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落细落实办案各项安全措施,对于任何违反纪法规定和办案规则的行为,都必须坚决制止和纠正,切实守牢办案安全底线。

推进信息化建设。突出所需所用,有序有力推进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化科技化建设。对标上级纪委监委情报信息平台建设要求,结合实际开展电子数据调查平台建设,有效拓展查询信息内容,推进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积极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向信息化科技化要战斗力、执行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六、持续化风成俗,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坚持一个个节点严防死守,一个个问题严查严纠,越往后处理越严,积小胜为大胜,推进化风成俗。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违规违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围绕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老问题加强监督,针对违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问题, 开展空白公函、介绍信和借机公款旅游问题专项督查,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从严纠治“四风”。加强统筹协调,发挥与职能部门联合督办、直查直办工作机制优势,继续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力度,巩固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留痕等治理效果,切实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对违规经商、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送礼收礼借机敛财等问题,露头就打。督促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从经费管理源头上刹住享乐奢靡歪风,并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落实,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举措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建立实施督查、暗访、考评、问责、通报、整改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活动开展,务求取得实效、形成特色。督促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对工作敷衍、虚以整改的,及时向市委汇报。加大通报问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的问题直查快办,对查实的问题坚决问责到人。对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从严从快问责处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突出抓常抓长,把完善制度贯穿始终,确保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同步落实。

七、强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强化惩治震慑。着力发挥监察体制改革新体制的治理效能,有序建立全市一体化办案模式,深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查办案件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确保底线常在、“后墙”不松,半步不让。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关口前移,抓早抓小。

扎牢制度笼子。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对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健全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和制度漏洞,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发案单位彻底整改,长抓长效,强化跟踪问效,严防一发了之。

深化纪法教育。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严明公私界限、严格家风家教。深入开展“十进十建”活动,督促各级党组织立足各自实际,构建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打造具有松滋乡土特色的“十进十建”活动阵地。加强对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运用,不断拓展宣传阵地。运用好普纪普法“大篷车”、农村广播“村村响”等载体,将纪法宣传继续向村居、站所延伸,积极营造颂廉、崇廉、尚廉、倡廉、守廉的浓厚氛围。加强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强化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

八、发挥利剑作用,深入推进政治巡察

抓好常规巡察。把牢政治巡察定位,完成18家单位和乡镇的常规巡察。指导被巡察党组织深入查摆、找出“病灶”、堵塞制度漏洞,实现标本兼治。完善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制度。稳步推进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着力锤炼巡察队伍,加强巡察力量保障,完善巡察人才库建设,实现人员教育培训全覆盖。发挥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解决好“谁来监督巡察组”问题。建立巡察后评估机制,以更高纪律标准管理监督巡察干部。

启动专项巡察。认真开展全市干部作风问题专项巡察。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紧盯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改革、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六大领域,聚焦干部作风“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巡察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落到基层。

强化巡察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担起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制定操作性强的整改任务清单。督促乡镇(街道)纪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对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应付交差、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一律通报曝光。及时向组织部门移交相关线索,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情况与单位绩效考核紧密挂钩,确保巡察有力度、整改有成效。综合运用会议推进、约谈函询、驻点督导、暗访抽查等方式,持续跟踪督办,增强巡察整改外部推力。完善巡察工作规则和流程,推行全流程清单式管理。加强巡察组与执纪执法部门协作,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九、从严内部监管,锻造纪检监察铁军队伍

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坚持一流政治标准、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淬炼一流干部作风”为标准,做到真忠诚、真担当、真落实、真干净、真协作。恪尽职守、勤勉努力,全力服务发展、倾力优化环境、着力整治歪风、严厉惩治腐败。

突出政治建设。抓好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落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突出政治功能,持续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用好“三会一课”,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锤炼干部党性修养。建立和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各项制度,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做实政治理论培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锻炼和政治历练。

提升专业能力。抓实全员培训,组织干部认真参加“纪检监察大讲堂”学习。综合运用挂职锻炼、交流轮岗、跟班学习等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接受多岗位、多层面、多业务历练。坚持学、测、研全面发力,督促干部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严格制度执行。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专项督查。抓好“鄂纪干监25条”工作责任分解方案落实,健全内部监督制约体系。督促干部严格遵守“十五不准”“十一不得”规定,树立“铁军”队伍良好形象。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以及在执纪执法工作中以案谋私、违规办案、打听案情、跑风漏气、失职渎职等问题,严防“灯下黑”。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坚决调离。

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科学规划、全面抓建、整体推进、配套完善,抓好组织设置、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履职等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委机关工作规则,梳理规范乡镇(街道)纪委工作制度,统一标准,规范履职行为。争取市委重视支持,稳妥解决空编问题,落实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职保障。督促乡镇(街道)纪委深化“三转”,确保心无旁骛抓主业。

同志们,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全力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当前,我们正着力打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让我们在荆州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执着进取的精神,奋力谱写松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建设“一区两市三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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