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要闻

全市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拉开序幕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1-30

5月6日,全市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议在市会议中心召开。

市委书记黄祥龙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地深入开展好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为松滋建设“一区两市三城”做贡献的浓厚氛围。

市委市委副书记、市长伍昌军主持会议。市领导赵茂安、卢家国、杨清亮、覃文忠、肖中华、刘红星、周京宜、唐敦浩等出席会议。

根据省委、荆州市委统一部署和安排,今年5月在全市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活动主题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本次会议对我市“宣教月”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

黄祥龙要求,要强化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纪法专题学习,亲自讲“廉政党课”等形式,把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要聚焦重点,在尊崇党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同时,聚焦党规党纪和监察法,结合开展“十进十建”活动,分领域、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讲”“考”活动。要形成合力,宣教月活动是市委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各单位共同承担的政治任务,是大家的“分内之事”。

黄祥龙强调,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治本作用。要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要大力选树一批廉政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好向廉政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掀起廉政文化建设的热潮,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各地各单位“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活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开展不认真、落实不到位,以及搞变通、打折扣,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市委副书记、市长伍昌军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清亮宣读了《全市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据悉,全市“宣教月”活动分营造氛围、全面铺开、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七项活动:《条例》《监察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集中开展“护航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走进监察委”开放日活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寻找身边廉政典型”活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重点组织好廉政诗文颂读活动。(松滋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唐勤)


©版权所有:中共松滋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松滋市监察委员会

办公地址:松滋市永兴大道1号 联系电话:0716-6222599

技术支持:湖北国菱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松滋市才知商业文化广场1142号 联系电话:0716-666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