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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心换心化解信访积案

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11-30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要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当我在二十大学习笔记上写下这句话,我的思绪不禁回到了一个多月前。

今年11月初,我们接到中央纪委移送的一桩信访案件,这已经是该群众第5次上访。

“我要反映赵家垸村村干部唐某和国土所工作人员程某强迫我在补签的房屋买卖协议上签字,违背我的主观意志!”“唐某以代缴医保为名骗取我320元,这可是我的辛苦钱。”“镇纪委曾经在查办唐某的案件时向我调查取证,却没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我,侵害了我的知情权”......

庞某一个接着一个地抛出了他的问题,我们一一做好记录。随后,我们立即组建核查组,下发信访监督函,约谈村“两委”负责人。通过多方调查取证,我们搜集了房屋买卖协议、唐某询问笔录、程某的情况说明、社保缴费查询系统截图、案件办理相关资料等证据,庞某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

我们将调查结果如实反馈给了庞某,向他摆事实,讲证据。但庞某对结果并不认同,且情绪激动,直言我们“官官相护”。那天,我们聊了很久,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对我们的不信任。

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我想,群众既然产生了诉求,背后一定还有原因,找准“根子”才能开好“方子”。

带着疑惑,我们再次调阅庞某这几年的信访件,仔细研究调查方式、谈话笔录。掌握了基本情况后,又深入村组找到村组干部、村民等几十余人。慢慢地,真相浮出水面。

原来,他本意并不在于此,早在2017年8月17日,在一次就餐过程中,与李某产生了争执,李某是庞某房屋买卖事宜的办理人,出于不满情绪,庞某不停上访。此外,在庞某卖掉房子后,将自己名下的两亩田地交由同村村民耕种,但后来却在没有经过查证的情况下,被确权给了其他村民。该诉求不在纪委受理范围内,所以此前庞某并未提出。

积案化解,关键要攻心。经过仔细考虑,我们决定从两个方面化解这桩积案。一是用“情”,解决好思想沟通问题。庞某只要反映情况,不争论对错,从他的角度思考问题,求同存异,慢慢与他建立信任,找准恰当机会化解他和李某之间的“积怨”;二是用“理”,解决好分析研判问题。土地确权问题虽不在纪委受理范围内,但我们可以通过沟通、督办等方式帮助解决。

厘清思路,我们随即来到赵家垸村,经过查证确认,庞某虽卖掉房子常年不在村里居住,但他的户口并未迁走,原属他名下的耕地不应被确权给别人,村“两委”干部当即表示,立马按照流程将两亩耕地重新确权到庞某名下。

庞某对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我们趁热打铁,邀请了事先已做通工作的李某,两人在电话里推心置腹,逐渐由矛盾走向歉意,最后握手言和。

“谢谢纪委的同志为了我的小事四处奔走,之前说你们官官相护是我的误解,请不要放在心上,我以后再也不上访啦!”再次接到庞某的电话,他的语气甚是满意。

处理好这件上访积案也让我感触良多,群众之事无小事。二十大报告中提到,要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我想,只有心系群众、牢牢树立执纪为民的情怀,才能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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